門市資訊|薰衣草森林Select退換貨說明

薰衣草森林Select實體門市 退換貨說明
一、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之相關規定,實體店面無提供7天猶豫鑑賞期之權益,商品經售出後,無論商品是否拆封或使用,皆不提供退換貨服務。
二、基於顧客服務原則,薰衣草森林Select實體門市提供於實體門市消費之退換貨規定如下:
1.請於購買日7天內(含假日),請至原購買門市辦理。
2.請須攜帶退換商品之電子發票、銷貨明細表(或載具)、非現金支付須持原支付工具,如信用卡、電子支付或票券、電子票證、各式卡片等,及其簽單、原包裝商品(包含購買商品、附件、內外包裝、贈品等),逾期或退換貨需求資料不齊全,恕無法辦理。
3.辦理退換貨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、未使用且包裝完整,否則將會影響退換貨權限。
4.商品本身有瑕疵可辦理退換貨,請保持包裝完整(包含購買商品、附件、內外包裝、贈品等)請一併退回,若缺件將會影響退換貨權利。

 

 

**薰衣草森林Select實體門市保有活動終止與變更的權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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